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合肥工业大学投资设立的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受学校委托,经营管理学校的经营性资产和学校对外投资形成股权。目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全资、控股、参股等各类企业51家。其中,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的重要企业之一。
建筑设计研究院是学校出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已形成涵盖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城乡规划等工程建设各领域的设计机构和人才团队。目前,已取得各类甲级资质证书四项、乙级等资质近二十余项。截止2016年6月30日,建筑设计研究院总资产27913万元、负债19717万元、所有者权益8196万元。经学校批准,建筑设计研究院实行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邀请相关中介机构对建筑设计研究院及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其他股权转让行为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
一、招标人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1.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中涉及的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
2.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对其他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中涉及的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
3.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对部分参股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
三、对参与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较强的专业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2、投标方应当保证有2名以上、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执业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服务本项目,项目团队应保持稳定;
3、竞标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的清产核资审计和评估机构还需具备依法可以从事IPO上市服务工作的资质,且有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或改制上市的经验。
4、竞标人要明确所竞标的具体项目。
四、投标资料和投标截止日
竞标资料和要求见附件《中介机构投标的注意事项》。
竞标单位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上午11:00前,将投标书送达本公司人力资源部(419室)。
五、评标通知
招标单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中介机构参加现场评标。
六、评标原则
1、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要求和格式;
2、综合考虑事务所规模、涉足领域、业内影响、获得业绩等;
3、项目服务方案切实可行,技术力量投入充足,能够满足招标人的总体要求;
4、价格公平、合理。
七、竞标文件的答辩和后续商谈
参加答辩的竞标人代表应为本项目团队的主要成员,人数2-3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答辩会分为陈述和提问两个环节,每个环节不超过10分钟。
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综合打分。每个招标项目根据竞标人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每个项目选取前2名入围,进行后续商务谈判。
附:评分标准
本评标办法的标准总分为100分。标准总分的构成如下: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内容 |
商务 | 30 | 经营状况(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6分 |
相应业绩6分 | ||
点对点应答及标书文件制作情况 10分 | ||
综合实力评价 8分 | ||
技术 | 40 | 项目经理经验能力(项目经理简历表)10分 |
人员配备情况 15分 | ||
审计工作方案 15分 | ||
价格 | 30 | 竞标人的价格得分=30-100×|偏差率|×偏差系数 注:1、偏差率=(该投标人报价-基准报价)/ 基准报价 2、基准报价:合格竞标商合理报价的平均值;(合理报价由资产经营公司综合市场平均价格予以确定) 3、偏差系数:正偏差率为0.5分,负偏差率为0.25分; |
八、中标通知
招标单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将结果电话或邮件通知中标单位。
九、有关说明
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2、招标方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但将给予保密。
3、招标方保留对投标方资格、资信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权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单 位: 企业监管部
电 话: (0551) 62904937
传 真: (0551) 62901190
电子邮箱: 18919663631 @ 163.com
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中介机构投标的注意事项
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电话:0551-62901190
E-mail:cyc@hf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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